个性小说

个性小说>情感语录简短 > 第十一章 残缺的灵魂(第2页)

第十一章 残缺的灵魂(第2页)

有一天,女老师来到县城,男老师用自行车带着女老师逛街,女孩儿远远的看到了,回到酒店大哭一场,哭完之后收拾行李回家了……

这是男老师后来听人说的。

二年后,男老师和女老师结婚了,那年恰巧是二ooo年。

再后来,生了娃、买了房、有了车……

一年又一年。

n年后,一个星期天早上,男老师带着女儿到街上吃油条,遇到了一个和女孩儿同村的大娘。

大娘说女孩儿回家后嫁了人,和丈夫下洼包地种棉花了,只不过至今还没有孩子,两个妹妹下了学,弟弟还没结婚,她爹喝酒比以前更凶了。

男老师终于想起了那片很大很大的槐树叶,男老师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看到比它更大的了。

随风飘失的记忆

他和她曾经是中学时的同桌。

现在的他住在a院三楼,而她住在与他仅仅一墙之隔的b院四楼,空间距离不过50米。可她,始终也没有跨过这一世的距离。

一次,同学小聚,久未谋面的他和她,不约而同应邀前往。只是文静秀气的她坐在与魅力四射的他相距较远的位置。热情而豪爽的他仍似当年,依然颇具号召力和感染力,大家围着他虚寒问暖,殷勤备致。

是的,现在的他,还是同学们谈论的焦点和重心。也难怪,昔日同学中混得不错还是他,在一职能部门身居要职,一言九鼎,属于重量级人物。只不过她和他相比,有点相形见拙,此时的她有点形单影只,一个人低垂着头,百无聊赖地抚弄着衣角,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,杯弓蛇影地四下张望,很不能马上逃离这令她窒息而又尴尬的场面。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年的她上了不理想的学校,进了不如意的单位,又经历的短暂的“裁女”阵痛,没有体面的职业,也没有骄人的业绩,更没有可以庇荫乘凉的大树,以至于她接到a君邀请参加同学聚会的电话后,她为“去?还是不去?”踌躇犹豫了半天,最后,还是老公帮她痛下决心:同学小聚,没有什么势力纷争,不过给彼此忙碌的心灵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驿站。终于,她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如约前往。

别后数年,彼此忙着工作,忙着孩子,忙着家庭,难得有机会重新相聚,席间觥筹交错,相互举杯,相互碰杯,相互调侃当年的懵懂的情怀,好似咋锅的炒豆,气氛空前高涨热烈。酒过三旬,他一马当先,主动站起,端起酒杯“咕咚咕咚”一饮而尽,然后说自己来先喝为敬,分别给相聚的同学逐一敬酒碰杯,表示自己对同学的一片诚挚心意。轮到给她端酒时,酒酣耳热的他激情高涨,朗声到:“同桌,我敬你。”她脸上顿时如红云飞落双颊,“腾”地红到了耳根。“同桌嘛,关系比较特别,应该多端几杯。”其他同学乘机起哄,调侃当年的懵懂情怀,她赶忙慌乱站起,窘迫地接过酒杯,没有言语便一饮而尽。他笑了,然后深情地对她说,“其实我们两家相距很近、很近,仅一墙之隔。”她也羞涩地笑了,只是淡淡地说:“可是,我们的心已经相距太远、太远。”晚宴后,他再三地热情邀她翩翩起舞时,固执的她还是依然决然的拒绝了,因为她不想再触摸曾经伤痛的记忆。

是的,今日他和她,并非昔日的他和她。当年,踏着时代的主旋律,合着历史的节拍,他和她,结成友谊之伴侣。巧合么,她没想,奇遇吗,他也没问,感谢历史绝妙的安排,感谢上天有意的赐予。难忘的年代,牵动两颗溶溶的心,难逝的岁月,流下绵绵恋情藉友人。曾经,两颗年轻的心贴得很近、很近,因为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,他和她成了同桌。

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讨女孩子喜爱的优秀男生,一米七五的标准身高,棱角分明的脸上透着刚毅和威武,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,还有一幅蒋大伟似的浑厚男中音,他的学业也出类拔萃,再加上为人热情豪爽,颇具王者风范,确实是女孩子眼里一个几近完美的理想王子。

她呢,那时不过是一个羞怯、腼腆、不善言辞的内向女孩,尽管她的学习成绩并不在他之下,但和他相比,总有点相形见拙,自惭形秽,似乎彼此隐隐约约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。以至于有一天,优秀的他执意要挑选她做同桌时,她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痴痴地望着他,满心的欢喜,一脸的幸福,好象一下子她也成了上帝的宠儿。就这样,她默默地关注着他,慢慢地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情愫,虽然她知道彼此间的距离,也没有勇气表白心声,但她却无法克制自己不能不想他,不能不爱他。无时无刻,都在渴望见到他。而每次见到他,却总是紧张、羞涩、脸红,口吃得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最让她心痛、心碎的是他竟然熟视无睹、浑然不知。

后来,他和她由于一南一北被迫天各一方,不知为何彼此也失去了联系,在外地求学的她,独自品味孤独和落寞、伤感和失意,这种感觉曾经没日没夜地折磨、揉搓着她少女伤痛的心灵。那时她性格更加孤僻自封,当然无以言表,更无法诉说自己郁闷失落的心情,于是就靠摘抄一首又一首伤感、悲凉的诗篇来慰藉自己滴血的心灵。她曾经痴痴地渴望有一天能够与他不期而遇,对他诉说别后她的眷恋和思念,能够亲手交给他那本写满她少女懵懂情怀的朦胧诗抄本。可这种奢望一直也没有变成现实,只是在梦里她经常遇见他,多少次在梦里,在他和她曾经熟悉的校院,在写满他们记忆的座位……她曾经千百次地梦见他,可醒来却不见他的影子。她只能在茫茫的黑夜里独坐,让寂寞的思念慢慢地,一口一口地吞噬她的生命。。。。。。可是,他了解她心里涌动的悲哀吗?

……谁把你的长发盘起,谁为你做了嫁衣……每当听到老狼的《同桌》这首歌时,她的心的海洋就会汹涌澎湃……因为时光始终无法冲淡她对他的美好记忆。

多年以后,她才渐渐地明白,无论这份感觉能保持多久,它不会有任何结果的,它给人的感觉是甜蜜兼苦涩的,但它留给将来的,也是一份回味无穷的温馨回忆!他和它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,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,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;他和她又似两条潺潺流淌的小溪,在某个洼地汇聚了,留下了一些痕迹,但分开后,依然要各奔东西……

男孩的友谊

如果说,这个世界上有能把这三者串成一捧精美珠链的东西,那么毫无疑问,篮球是其中之一。

不知是谁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:“不喜欢篮球的男孩就不是百分之一百的男孩。”话语虽然有失偏颇,可我个人认为还是相当有道理的。

男孩子,就应该打篮球———起码也应该喜欢篮球。

因为,这是一项饱含激情、充满青春活力的运动。男性的力与美,少年的蓬勃朝气,会渗透过每一个百步穿杨的三分球,每一个令人陶醉的假动作,每一次畅快淋漓的封盖,就像千百年前的维苏威火山一样,感天动地地喷薄。当然,能做到这些并不容易。它需要男子汉的品质:坚强的意志力,果敢勇猛的作风,冷静,敏捷以及永不言败的斗志。

篮球也是一项依靠协作的运动。一个球星虽然可以主宰一场比赛,但若没有一群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战友,没有倾注全部热情摇旗呐喊的球迷,他就永远无法主宰最终的胜利。真正的成功,需要一个球队从主力到替补、教练以及球迷的精诚合作。

篮球还是一片充满着梦想的天空。在这蔚蓝的梦幻中,没有规则,没有定律,也没有扰人好梦的枯燥和鸦鸣。每一个新手都可以梦想成为姚明、艾弗森、奥尼尔,甚至是乔丹;都可以幻想在三分线起跳灌篮,在后场投出百发百中的三分球,或连盖三个大帽。把无法实现的梦想小心翼翼地贴心珍藏,在心灰意冷、百无聊赖的时候,枕着它甜甜地睡上一觉。希望会乘着梦想的翅膀,亲吻你的前额,在灰色茫然的心境中,点亮你一片豁然开朗的澄明。

男孩在篮框下成长。

他会被赋予男子汉的优良品质,尽管他在大人眼中还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。然而在球场上,他会懂得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进攻机会。面对对手的狂轰乱炸,他抹一把额上的汗,坚韧而不屈。领先的时候,他所想的只是更加努力地完成比赛;落后的时候,他在山雨欲来的狂风中屹立不倒。

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